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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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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实施方案
2012-08-06

为全面贯彻《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意见》精神,切实开展好党支部结对活动,实现共建共创、晋位升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对主体和对象

(一)结对主体。州、县、乡党委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1657个(其中,先进党支部368个、一般党支部1091个、后进党支部198个,以下称“机关党支部”)。

(二)结对对象。全州2709个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其中,先进党支部449个、一般党支部1697个、后进党支部563个)和16个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

二、结对共建方式

(一)结对数量。各县每个机关党支部结对1-2个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含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州级机关每个党支部结对1个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原则上,先进党支部与后进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结对后一定3年不变。

(二)签订共建共创责任书。机关党支部根据各县具体分配于7月底前与结对的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社区、居委会签订共建共创责任书,明确共建共创目标和时间,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双方联络员。

三、共建任务

(一)制定共建措施。组织力量到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党建工作问题大摸排,综合分析原因,制定结对共建措施。与后进村党支部结对的,制定针对性强的教育整顿措施;与一般村党支部结对的,制定切合实际的晋位升级措施;与先进村党支部结对的,制定行之有效的争创州、县级“红旗示范村”措施;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结对的,要根据实际制定建立党组织工作计划。同时,机关党组织制定自身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措施。

(二)共同晋位升级。共同进行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后进村党支部年内教育转化率达80%,3年内晋位升级达100%,后进机关党支部年内转化率达100%;一般村党支部晋位先进每年达10%以上,一般机关党支部晋位先进每年达15%以上;先进村党支部争创“红旗示范村”达10%以上,先进机关党支部争创全国及省州先进示范党组织达10%以上;与未建立党组织的16个社区(居委会)结对的,力争年内帮助建立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年内100%晋位升级。

(三)共同发挥作用。围绕本单位、村和社区(居委会)实际,划分机关、农村党员责任岗(片),让每名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切实转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每半年组织力量深入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开展1次以上的爱国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

(四)帮助提升党性修养。机关党支部书记围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农牧民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每半年到结对村、社区(居委会)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

(五)关心关爱贫困党员。真情关心关爱贫困农牧民党员,为其提供信息、项目、技术、法律等方面援助,多措并举助其脱贫致富,确保3年内贫困党员脱贫率至少达80%。

(六)帮助发展党员。帮助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在村组干部、“9+3”毕业生、退伍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能手和反分维稳工作表现突出的中青年农牧民中物色培养对象、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确保每个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党员。

(七)共同健全落实制度。共同建立健全落实党内活动制度,不断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做到相互学习,相互推动。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人员参与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邀请农牧民党员列席机关党支部活动。帮助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村级班子工作运行、干部教育管理、党员管理发展、群众教育引导、村规民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责任主体。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是共建共创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共建共创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做实做深群众工作。每个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必须深入共建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开展1次以上的指导工作,记录好结对共建共创台账。

(二)监督主体。州、县都要成立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县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季度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三)考核主体。州、县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结对共建共创工作实行动态跟踪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考核结果报州、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结对共建共创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主要内容之一;共建共创成效作为各党支部晋位升级、评先奖优重要依据。

(四)宣传主体。整合宣传报道资源,及时报道共建共创工作,宣传共建共创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上报共建共创的各类信息(图片),按时上报年度计划、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州、县共建共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提炼、总结、推广、上报开展共建共创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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