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龙县双龙石材厂改制,现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提供债权文件申报债权并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人:
齐良栋 18942832655
新龙县双龙石材厂清算组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