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宗教人士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出家戒律和戒条泛化的问题。将僧尼的戒律强加于群众,而阻碍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既是对宗教戒律的肆意曲解,也是与佛陀的利民思想背道而驰的。宗教人士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中间道路”与藏独路线的问题。所谓“中间道路”其内涵与实质与“西藏独立”主张是一回事,实质上就是要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改变西藏属于中国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国政府对西藏拥有主权。 胡昌升说,寺庙僧尼要主动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政府职责、社会需要。寺庙僧尼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必须主动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国际社会共同的特征,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知法守法是从事宗教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管理的对象是“行为”,而不是“信仰”,“信仰”是个人精神层面的对象,是自由的;“行为”则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影响,必须受到法律和规则的约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依法管理是为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手段,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健康发展才是目的。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州藏传佛教在自身发展建设的历程中,还有许多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果我们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不加重视,不加以改进,不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势必扰乱正常宗教秩序,败坏藏传佛教的良好声誉,影响藏传佛教健康发展。他还引用释迦牟尼与魔王波旬的故事,阐释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宗教秩序,对促进藏传佛教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是为藏传佛教的发展负责、未来负责。他还对宗教教职人员提出了希望,希望他们勤奋学习、实践修行,为甘孜社会和谐再立新功。 精彩的讲解赢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