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吴良军为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