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蒲江)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提到,大学生在校创业项目可获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意见》指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将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由所在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地方政府一半。 同时,《意见》提到,鼓励地方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