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在弘扬宗教教义、传播宗教文化、参与公益事业中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王东明指出,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要强化政治认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始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二要强化文化浸润,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我国宗教,使其吸收、体现、培育中国思想和中国精神,使其自觉充实、践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加强中华文化、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向善向好。三要强化正信引导,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和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言正行。 王东明指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加快推进宗教领域法治化进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依法保护合法宗教行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能把信仰上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保护公民不信教的自由。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严密防范和处理邪教干扰破坏活动。着力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级宗教部门执法主体和能力建设,坚定不移把宗教领域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 王东明指出,要扎实做好藏传佛教工作,维护藏区长治久安。全面加强寺庙管理创新,完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依法管僧治寺,加强寺管会、民管会建设, 牢牢掌握寺庙管理领导权。加强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教育,加快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代表人士队伍。 王东明指出,要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推动各宗教健康发展。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着力培养壮大爱国爱教人才队伍。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王东明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及时研究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统战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 会上,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公安厅、四川大学作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进行了学习讨论。 省领导吴靖平、刘家国、崔保华、陈光志、刘作明、邓勇、王铭晖、李登菊,省法院院长王海萍、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武警四川省总队司令员朱文祥,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战部门、宗教部门、省委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有关省直部门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高等学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