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磊)为进一步推进《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依法深入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侨委主任委员朱以庄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8组到泸定县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泸定县德威乡、加郡乡检查乡便民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和部分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情况。检查组通过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形式,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紧转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