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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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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上能下” 促进担当作为
2018-05-24

◎储旭东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笔者在工作中曾听到这样的抱怨:“‘能上能下’操作起来着实太难,你让人‘上’可以,但是让人‘下’太得罪人”。的确,平心而论,谁都明白“能上能下”是个好机制,可以更好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但如何让干部“下”得顺理成章、“下”得心服口服,确实不是个容易事。

管理学中有个著名的“彼得原理”认为,各个组织习惯于提拔当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人员,直到将其推到不胜任的岗位。工作胜任、业绩突出、德能匹配,确实符合“上”的条件,那么如果在新的岗位上始终难以适应,发挥不出预期的作用,那么就需要“下”来调整。如此说来,“下”的目的,就是要让组织更协调、工作更顺畅、作用更凸显,绝不是随随便便“摘掉帽子”“撤下位子”“一免了之”那么简单。

时下,有两种情形适用干部“下”的标准。一类是“庸者下”,针对那些工作能力的短板无法弥补、岗位的作用无法发挥、应挑的担子挑不起来的同志,充分考虑他们的现实需要、能力特长、专业领域,及时将其调整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如此既能提升队伍的协调性,又能避免干部产生作为不强的无力感。另一类是“劣者汰”,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懒政怠政、违法乱纪的“问题”干部,让他们及时离开关键领导岗位,还干部队伍一片风清气正,更加突出重实干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由此可见,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在平时就应当为每一名干部“画好像”,充分考虑其德行、能力与岗位的适配情况,在提拔晋升方面,能不能“上”、怎么“上”、“上”到什么位置,都需要提前做好谋划和设计;同样的,在调离降职方面,是“下”还是“汰”、“下”到什么程度、怎样“下”出新的动力和激情,也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必答题,只有这样,任何调整才能符合组织需要、令人心服口服。与此同时,各个党员干部也当牢固树立对组织忠诚、对岗位负责、对人民担当的良好风骨,主动研判自身的能力所及和作用发挥,不仅要充满理性、平心静气地看待“上”与“下”,也要敢于在能力不足、水平不够的时候主动求“下”,请组织安排到更加合适的岗位上去发挥热量、担当作为。

“能上能下”既治已病、更治未病。各级党委(党组)要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能上能下”发挥出激励鞭策的积极作用,共同为新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创新创业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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