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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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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重于山 合法权益不容侵
2019-03-15

消费者王女士在淘宝网购买了甘孜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宗牦牛酥油食用青稞打酥油茶,食用后出现胃痛、拉稀等症状;随后检查了食品的包装,发现产品外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且认为商家在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遂投诉至泸定县消委会,请求消委会的帮助。经调查,该公司在网络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经调解,商家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并赔偿800元现金。同时,县消委会启动“诉转案”机制,将案件移交泸定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立案处理,该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923.12元,罚款人民币923.12元,合计1846.24元。

旅游购物遭骗局

协商调解获退赔

消费者张先生一家三人跟团来稻城亚丁旅游,返程途中被导游带入一家银饰品购物点参观,经导购人员极力推荐,张先生购买了一只售价19.8元/克的“藏药银碗”,消费2181元。张先生回到家后听说“藏药银”是一个藏区旅游骗局,不存在所谓“药银”一说,他购买的银碗只是普通的银制工艺品,不具有商家宣称的“能治病”的功效。张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商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骗局。遂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寻求帮助,请求退货。稻城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了解张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退货意见。商家通过微信支付向张先生全额退款,随后,张先生向商家寄回商品。

新购电视出问题

消协调解帮维权

扎西先生在雅江县某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台三星55寸曲面电视(售价5800元),安装调试时发现电视机屏幕出现了不正常的竖条(半屏竖条,半屏有正常画面),即刻将电视机又装车拉给了商家要求换货,但被商家拒绝。扎西先生投诉至雅江县消委会请求维权。雅江县消委会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通过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负责更换电视机屏幕,更换屏幕的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本版文章除署名外

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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