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160个虽已开工但无法按期建成投运。第一轮督察指出的88个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仍有27个整改不到位。水利部门推进落实不力,全省上报已完成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的971座小水电站,仅有140座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且多数未与管理部门联网,无法有效监控下泄生态流量。
内江市在2017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未按规定对第一轮督察被移交问责的威远县进行扣分,该市东兴区在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并被内江市委约谈,但“四大班子”一把手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三是敷衍整改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抓得不紧,下的真功夫不够,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导致相关整改措施难以落地。宝顶沟、草坡、卧龙等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际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相关市(州)、县林业部门工作不实、审核不严,省级林业部门督促指导不力。宜宾市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17艘餐饮趸船没有依法取缔到位,现场检查时5艘正在运营。
全省192个应于2018年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截至“回头看”时仍有77个尚未开工。阿坝州应于2018年完成的18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截至“回头看”时仍有15个尚未开工;南充市南部县东坝镇、巴中市南江县元潭镇等6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对周边地下水和农田造成污染;另外,南充市南部县楠木、伏虎、建兴等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虽已封场,但堆存垃圾尚未清运,污染隐患明显。
四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时有发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中敷衍应对,不严不实,以调度代替检查,既不加强指导,也不开展考核,全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效果不彰。同时,由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18年建成投运的14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有7个难以按期建成投运;25个市(县)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也无法按期建成投运。
成都高新区一直到2018年11月才明确沱江污染治理整改工作要求。截至“回头看”时,绛溪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仍未出台,绛溪河支流48万立方米的清淤工作尚未开展;12个乡(镇)18座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成。三岔镇甚至采取在排污沟安装钢丝框架填充碎石过滤的方式治理污水,作表面文章,无实际效果。由于整治工作流于表面,绛溪河水质从2016年Ⅲ类恶化为2018年Ⅳ类,2018年4月甚至出现劣Ⅴ类。
泸州市在推进长江干流、沱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中不作为、慢作为。城南、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管网建设滞后,主城区大量污水直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罗汉酿酒基地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漏排、污泥处置不规范;泸州国粹酒厂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偷排长江。资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九曲河雁江段21个排污口、阳化河资阳段84个排污口均未接入截污管道,污水直排沱江。
凉山州将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建的2.35公里景观道路调整用于监测、科普,但无法阻止游客进入,整改有名无实;核心区内违建的王妃府遗址博物馆及2座游客码头未纳入整改范围,督察时仍在营运。凉山州盐源县政府工作不实,于2018年5月公示完成整改,州林业局还于2018年8月向原省林业厅报送整改销号资料,弄虚作假。
专项督察发现,四川省近年来加大了沱江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并取得初步效果,但沱江流域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九曲河和阳化河资阳段2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12个污水管网项目,以及成都市新都区6个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项目均无法按期完成。沱江流域目前正在运行的28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有4个运行不正常,19个配套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德阳广汉市三星堆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不到位、破损以及雨污混流等原因,2018年8月化学需氧量平均进水浓度仅46.9毫克/升;什邡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量雨水、河水混入管网,运行负荷长期超设计能力50%左右。
农业农村污染依然严重。沱江流域内亩均化肥施用量达16.5公斤,亩均农药用量0.35公斤,农药化肥利用率仅约30%,导致流域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总磷超标情况普遍。成都简阳市禁养区内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石盘研究所等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仍未按期完成搬迁工作,内江市东兴区文安养殖小区养殖废水直排。
黑臭水体整治力度不够。沱江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24条,截至2018年10月,13条才刚刚开工,整治工作明显滞后。2018年1-10月,沱江球溪河口、幸福村、拱城铺渡口3个考核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威远河廖家堰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督察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统筹谋划推进水环境保护,持续紧抓长江干流及沱江、岷江等重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管网不配套、运行管理差等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彭清华表示,中央督察组开展“回头看”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察组移交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抓好整改。通过接受中央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全省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这些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大决心开展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以环保督察督促地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卓有成效。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既对我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又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坚定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彭清华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实际行动,切实扛起四川生态文明建设重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任务,加强分类施策、跟踪督办,决不因多年积累的问题而推责,决不因涉及复杂利益而回避,决不因可能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付出一定代价而退缩,决不因需要较长时间治理方能见效而延缓,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见到实效。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要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四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压紧压实责任,以严实作风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张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