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全面安排部署依法治州集中整治十大行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全州持续稳定、和谐有序。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我州启动实施了为期三年的“法治甘孜建设行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民学法活动深入扎实。切实抓好公职人员、寺庙僧尼、农牧民和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万多场次,入寺法制宣讲1811场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29场次,覆盖群众26万多人。二是寺庙依法管理稳步推进。扎实推动《<甘孜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落地生根,健全寺庙管理制度17项,强力整治重点寺庙突出问题,实施寺庙分类管理。三是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起步。大力推进乡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划分城镇网格306个、乡村网格1335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635名,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的基层服务管理格局。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有力有序。五是依法化解矛盾成效明显。排查化解水电开发、矿山开采、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利益纠纷和突出涉稳隐患,处理信访案件775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00多次。依法治州迈出了坚实步伐,有力维护了社会持续稳定、和谐有序,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但是,我州仍有诸多问题亟待依法治理:一是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错位、越位、失位,简单粗暴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权力,制造矛盾问题,留下诸多不稳定隐患;三是极少数村级组织干部不敢理直气壮依法管理,乡村依法治理难以落实;四是部分农牧民群众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信闹不信理,动辄非法聚集、阻工阻路、聚众闹事;五是少数寺庙僧尼违法插手乡村事务,非法裁定“民间官司”,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这些问题和违法现象,是我州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拦路虎”,是我州社会和谐稳定的“绊脚石”,已到非整治不可的地步。面对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稳定任务,全州上下更需要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稳定风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揭开了依法治国新篇章。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坚持厉行法治,推动依法治州战略进程,根据省委和省维护藏区稳定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州委决定从11月3日起,分四个阶段在全州开展为期半年的“依法治州集中整治行动”。 一、建立甘孜法治良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极为迫切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准则,无论是维护民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还是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必须依靠法治。推进依法治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社会和谐有序,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需要。 (一)开展集中整治是加快依法治州进程的重大举措。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紧转第三版) |